第二章

作者:夜目 发布时间:2023-04-25 17:16:23 字数:735
话要从半年前说起。
在律所工作后不久,我在某知名论坛注册了一个ID“大律青柠”,俨然装出一副资深律师的样子,指点一下大家,希望能为我以后的案源拓路,渐渐也积攒了一点人气。
一天,我收到了一条私信:“青柠你好,我是你的粉丝王如娇。现在有个问题求助你,希望你能帮帮忙。”
“几年前,因为前夫外遇,出于愧疚,前夫净身出户,房子和孩子都归我。后来,经过朋友介绍,我认识了现任老公,组成了新的家庭。我们都是离异,各自带着一个半大小子。去年,继子不舒服,送去医院检查,才发现得了先天性肾衰竭。几个月过去了,继子看病花了很多钱,我们婚后的积蓄都花光了,但还是不够。老公就让我把这房子卖了,给继子治病。我没有同意,现在老公和他家里人都很不高兴,说都是夫妻财产,法律上他是我继子,我也对他有责任,这都是应该的。怎么办,我一定要卖掉房子给继子治病吗?亲戚劝我离婚,我离了能保住房子吗?”
我谨慎地回复:具体问题具体分析,还要结合你的离婚协议、房贷等情况综合判定,先要把这些信息讲清楚,我才能说。
这位王如娇女士很快继续私我,并把她的房产证、离婚协议之类的材料发给我看,我看过资料,房产位于邻省的一个地级市,是一个已经结清贷款的普通住宅;不过离婚协议写得有点意思,看得出来前夫是花了心思的。
我摇了摇头,回复:就目前的资料来看,你现在的配偶既没有出资,也没有参与还贷,是无权分配的,是属于您个人的婚前财产。或者严格来讲,从离婚协议来看,你只是为你儿子代持,在征得你的前夫同意之前,你也无权变卖。放心,现在的配偶没有权力要求你卖房。
我提示她,酌情考虑可以先处置她现任老公的财产,也可以找生母寻求帮助。她沉默了,然后我就没说什么了。
我以为以后不会再有什么联系了,没想到,一个多月后,这位王如娇女士来律所找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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